要求:
1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2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。
3、具有五年以上专业教学实践经历,具有较强的专业拓展能力和专业管理能力。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能引领专业建设和发展者优先。
待遇:
1、按照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规定,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,另由学校给予补助30万元。
2、安家费3万元。
3、提供在研科研项目经费资助。
4、提供校内过渡房2年。
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:
(1)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;
(2)身份证、已取得的学位、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教学、科研工作业绩(附著作、论文、科研项目、获奖成果等清单)。
联系方式:
单位名称:宁波职业技术学院
联系人:周老师 胡老师
联系电话:0574-86891327
0574-86891333(兼传真)
010-66503588,010-62356255
通讯地址:浙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邮编:315800
E-mail:rczx2005@163.com, cacg@51cacg.com
网址:http://www.nbptweb.net